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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計劃
共計300個崗位,其中鄉鎮(街道)245個,縣直有關單位55個。(崗位詳細見附件)
二、招聘范圍和對象
面向本縣城鎮戶籍或常住地為城鎮區域,具有一定組織溝通和協調能力,工作認真負責,身體健康,在人社部門登記的下列就業困難人員:
1.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;
2.城鎮大齡失業人員(女性45周歲以上、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);
3.“4050”人員(女性40周歲以上、男性50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)
4.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;
5.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;
6.殘疾人;
7.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;
8.16~24周歲失業青年(離校未就業畢業生)。
公職人員(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職人員)、鄉鎮(街道)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(社區)集體經濟補貼的村(社區)干部不納入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事項
1.報名時間:2023年4月19日—2023年4月20日
2.報名地點:根據崗位信息表的地點報名。
3.報名方式:現場報名,提交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。全縣范圍內每人只能報名一個崗位,重復報名者取消資格。
(二)報名材料
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,同時還需提供相關認定材料:
1.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提供居民戶口簿、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;
2.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成員提供申請人與子女的戶口簿,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(法院判決書)或《離婚證》,喪偶的還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材料;
3.低保家庭成員提供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;
4.殘疾人員提供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;
5.16-24周歲失業青年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。
報名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,對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其報名資格。
(三)人員確定和公示
報名結束后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職責,綜合考察人員素質和能力等因素,按照人崗匹配要求,確定錄用人員(具體方式、時間和地點由用人單位確定并通知)。公益性崗位擬錄用人員確定后,由用人單位公示(不少于3天)并報人社局審核。審核不作為確定符合聘用的最終依據。資格審查貫穿應聘始終,在任何環節發現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,一經查實,取消聘用資格。
四、待遇期限
城鎮公益性崗位,崗位補貼標準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,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。同一人員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,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)。已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、靈活就業社保補貼、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的累計計算時間,已滿規定期限的不得報名。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,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。
(二)招聘相關信息在“陽谷縣政府門戶網站”和“陽谷人社”公眾號進行公布。
(三)各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、咨詢電話見崗位信息表。
附件:
1、城鎮公益性崗位信息表(縣直部門、街道辦事處、鄉鎮)
2、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
3、困難人員認定表
附件下載
陽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3年4月14日